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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援助。为依法依规管理好接收捐赠资金及物资,现将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捐赠资金分配使用范围 根据《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鄂捐赠发【2020】3号)规定:社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救治费用支出和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用品、消杀物品的采购支出。 二、捐赠资金、物资分配原则 县红十字会对接收的捐赠资金及物资,根据捐赠人有定向意愿的,及时按捐赠方意愿落实。对非定向捐赠款物,由县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分配使用。 三、接收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从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1日止,接收善款共计8732242.01元。 (一)接收非定向捐款使用情况 1、拨付相关县直单位疫情防控专用资金共110万元 ; 2、拨付县人民医院300万元; 3、拨付各乡镇疫情防控专用资金20万元,共200万元; 4、拨付各乡镇卫生院10万元,共100万元; 合计拨付资金:710万元。 (二)接收定向捐款使用情况 拨付资金总计:765.42万元。 四、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从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1日止,共接收物资为:口罩:12.188万只,药品:70箱,消杀药剂:6.15吨,水雾打药机:20台,护目镜:1590个,手套:6000只,防护服(工业用):1000套,牛奶:10箱。所有接收的捐赠物资已交由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后续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将陆续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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